根據搜索結果,移動便攜式地磅(動態磅)治理超載的處罰標準主要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相關規定,處罰范圍根據超載程度確定,具體如下:
一、超載處罰梯度
超載≥30%
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(最高2000元);
駕駛證扣6分。
(注:大宗貨物運輸車輛超載30%以上明確罰款2000元。)
超載<30%
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;
駕駛證扣3分。
二、特殊處理情形
超限標準內警告放行:
車輛總質量超過限載標準但不足1噸的,予以警告后放行。
按超限噸位罰款:
超限1噸以上時,每超1噸罰款500元,累計最高不超過3萬元。
三、關聯責任處罰
運輸單位責任:
若單位車輛多次超載且經處罰后未改正,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。
扣車要求:
超載車輛須扣留至違法狀態消除(如卸貨至合規載重)。
四、超載認定標準
以行駛證核定載質量及以下國家限值為準:
二軸車:≤20噸 | 三軸車:≤30噸
四軸車:≤40噸 | 五軸車:≤50噸
六軸及以上車:≤55噸。
提示:移動地磅檢測結果具有法律效力,超載行為無論輕重均會處罰,駕駛人應嚴格守法規避風險。
